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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世界的入场券-面向对象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英语: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缩写:OOP)是种具有对象概念的编程典范,同时也是一种程序开发的抽象方针。它可能包含数据、特性、代码与方法。对象则指的是类(class)的实例。它将对象作为程序的基本单元,将程序和数据封装其中,以提高软件的重用性、灵活性和扩展性,对象里的程序可以访问及经常修改对象相关连的数据。在面向对象程序编程里,计算机程序会被设计成彼此相关的对象。

面向对象就像是一张入场券,掌握了面向对象的思想,就可以在Java世界里尽情遨游,面向对象有三大法宝和七大戒律,并在其指导下萃取出了无数的锦囊妙计和绝世武器,下面我们揭开他们的神秘面纱。

OOP(面向对象编程)的三大法宝

封装

封装,也就是把客观事物封装成抽象的类,并且类可以把自己的属性和方法只让可信的类操作,对不可信的类进行信息隐藏。

继承

继承是指这样一种能力,它可以使用现有的类的所有功能,并在无需重新编写原来类的情况下对这些功能进行扩展。

多态

多态指一个类实例的相同方法在不同情形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具体来说就是不同实现类对公共接口有不同的实现方式,但这些操作可以通过相同的方式(公共接口)予以调用。

OOD(面向对象设计)七大戒律

开-闭原则

Open-Close Principle(OCP),即开-闭原则。开,指的是对扩展开放,即要支持方便地扩展;闭,指的是对修改关闭,即要严格限制对已有内容的修改。开-闭原则是最抽象也是最重要的OOD原则。简单工厂模式、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中都提到了如何通过良好的设计遵循开-闭原则。

里氏替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即里氏替换原则。该原则规定“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其父类,否则不应当设计为其子类”。换句话说,父类出现的地方,都应该能由其子类代替。所以,子类只能去扩展基类,而不是隐藏或者覆盖基类。

依赖倒置原则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DIP),依赖倒置原则。它讲的是“设计和实现要依赖于抽象而非具体”。一方面抽象化更符合人的思维习惯;另一方面,根据里氏替换原则,可以很容易将原来的抽象替换为扩展后的具体,这样可以很好的支持开-闭原则。

接口隔离原则

Interface Segration Principle(ISP),接口隔离原则,“将大的接口打散成多个小的独立的接口”。由于Java类支持实现多个接口,可以很容易的让类具有多种接口的特征,同时每个类可以选择性地只实现目标接口。

单一职责原则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单一职责原则。它讲的是,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是高内聚低耦合的一个体现。

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

Law of Demeter or 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LoD or LKP),迪米特法则或最少知道原则。它讲的是“一个对象就尽可能少的去了解其它对象”,从而实现松耦合。如果一个类的职责过多,由于多个职责耦合在了一起,任何一个职责的变更都可能引起其它职责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代码的可维护性和可重用性。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CARP / CRP),合成/聚合复用原则。如果新对象的某些功能在别的已经创建好的对象里面已经实现,那么应当尽量使用别的对象提供的功能,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而不要再重新创建。新对象可通过向这些对象的委派达到复用已有功能的效果。简而言之,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而非使用继承。《Java设计模式(九) 桥接模式》中介绍的桥接模式即是对这一原则的典型应用。

行走江湖的锦囊妙计和绝世武器

上面的法宝和戒律是心法,真正行走江湖还需要趁手的兵器和锦囊妙计。 而设计模式就是应用三大法宝和七大戒律下经过反复实践铸造出来锦囊妙计和武器,具体有哪些武器我们暂且不表,毕竟倚天屠龙出世,江湖必将血雨腥风,在这之前我们还需要做好准备工作。